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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律与修为(四)
 2025-12-19     作者:admin 返回列表
为深入开展“学法规、守戒律、重修为、树形象”教育活动,本栏目聚焦“守戒律、重修为”要求,结合基督教经典教义与中国化实践,深入阐释教规教义和戒律,引导基督教界自觉强化戒律意识、提升修为境界,在持守戒律中坚定信仰,在提升修为中彰显品格魅力,以实际行动树立基督教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,推动新时代广东基督教健康传承。
 



在诚和信中践行天命

 

文/裴连山

 

我国古代圣贤孔子总结自己一生说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从心所欲,不逾矩。”(《论语·为政》)转瞬间,我也从一个青葱少年到了知天命的年纪。我扪心自问,当如何理解自己的天命呢?

 

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一条。诚信可以拆分成“诚”和“信”两个字,作为修行人当既要有诚,又要有信。诚是一种内向性情感,指向人的天命本性,而信则是一种外在情感,指向信任对象。在诚之中,人要直面自己的本性,忠于自己的本心,认识自己的本性,并在行动中选择符合本性依循本性的行动。在诚之中,人是自己的尺度,是自己的标准,是自己的良知。这就是所谓走心。在信中人要放弃善恶和意志判断,把自己完全交托委身给信任对象,在信中,信仰的对象则更具终极性。一个真诚的信仰者常常在诚的怀疑和信的笃定之间徘徊。

 

在充满烟火气的世间生活中,相信我们的偶在在冥冥之中一定会有命定。人活着,既要以诚面对自己的本心,又要用信对待那位最高者终极者。在这里诚和信就一致了。我想,中国人为什么把“诚”和“信”两个字放在一起呢,一个向内,一个向外。人一生中,既不要亏负自己的天良,又要守住自己的信念。这样人才会有活出圆满,不负天命。

 

【原创声明: 本文由广东协和神学院教研室主任裴连山牧师原创, Copyright © 裴连山 All Rights Reserved 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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