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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律与修为(十八)当存敬畏的心

文/裴连山


“敬畏耶和华是知识的开端,愚妄人藐视智慧和训诲。”(箴1:7)我国先贤孔子亦言:“君子有三畏,畏天命、畏大人、畏圣人言。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。”(《论语·季氏》)

敬畏,是伦理秩序的基石,它既源于对超越性力量的认知,也体现为对规则与界限的遵循。一个无所畏惧的社会,终将因失序而陷入混乱。

“敬”与“畏”,实为两种紧密相连又层次分明的内在情感。

“畏”中未必有“敬”,但真正的“敬”必然包含着“畏”。对于修行者而言,那种源于单纯恐惧的“畏”并不可取;唯有从虔诚与尊敬中生发出来的“敬畏”,才是灵性成长的起点。它促使我们相信“举头三尺有神明”,从而常存谦卑,明辨是非,知晓何事当为、何事不可为。言行因此审慎收敛,而非恣意放纵。这种“如见大宾,如承大祭”的庄重态度,本身就是一种深刻的宗教情怀与处世智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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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基督徒而言,敬畏之心是“敬神爱人”的生命实践。

真正的信仰,绝非在威严与压力下被迫守规矩。人不可能仅靠外在命令塑造美好品格,唯有发自内心的敬畏,才能孕育出真实的生命改变与修为。一个常存敬畏的人,方能上通神圣之庄严,下体人性之本真;既不亵渎崇高,亦不玷污纯洁。

因此,当常常自省,将敬畏存于心。通过持守戒律、注重内在修为、树立美好见证,我们才能活出与所蒙恩典相称的丰盛人生。


【原创声明: 本文由广东协和神学院教研室主任裴连山牧师原创, Copyright © 裴连山 All Rights Reserved 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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